2
「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,使燈常常點著。
3
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,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。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4
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精金燈臺上的燈。」
5
「你要取細麵,烤成十二個餅,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。
6
要把餅擺列兩行,每行六個,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;
7
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,作為紀念,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8
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;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。
9
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;他們要在聖處吃,為永遠的定例,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。」
10
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他父親是埃及人,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。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裡爭鬥。
11
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,並且咒詛,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。(他母親名叫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
12
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裡,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。
13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14
「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。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;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。
15
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『凡咒詛神的,必擔當他的罪。